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耕备耕灾后重建工作督导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春耕备耕灾后重建工作督导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8]25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春耕备耕灾后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春耕备耕灾后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我厅派出8个督导组,由厅领导带队分赴全省农业部门开展春耕备耕灾后重建督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总体安排在2月20日至2月29日,具体时间由带队厅领导确定。

  二、督导内容

  1、春耕备耕灾后重建工作组织措施、政策资金落实、信息服务、物资储备、农机具调配等情况;
  2、春耕备耕工作。包括政策落实、在田作物管理、早稻面积落实、病虫害防治等情况;

  3、果业生产。包括灾后果树护理、病虫害防治,果苗供应、种植规划前期准备工作等情况;

  4、蔬菜生产。包括在田蔬菜田间管理、速生蔬菜种子和面积落实、生产设施修复、芽苗菜生产等情况;

  5、畜禽生产。包括栏设施修复、饲养管理、消毒灭源、疫病防控、仔猪禽苗供应、政策落实等情况;

  6、渔业生产。包括种苗补放计划、鱼种调剂、育苗繁育、市场供应、饲养管理、疾病防控、设施修复等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