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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黑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国庆节前后有关重点工作的通知
(黑工商发〔2009〕173号)


  今年“十一”将迎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大庆,是全党全国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国庆节期间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国庆假日,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消费安全,保障节日市场繁荣和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做好国庆节前后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要结合本地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流通环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一是要制定检查方案,明确责任。要研究制定详细的专项执法检查方案,明确职责,强化基层工商所监管责任,强化市场日常规范管理和市场巡查力度,切实规范节日市场经营秩序。二是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执法。要加强对节日重点食品的执法检查,切实管好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肉、蛋、奶、粮油、烟、酒、茶、饮料、营养保健品和农副产品。严厉惩处经营霉变劣质食品、饮料以及利用非食品原材料、非食品添加剂、有毒有害物质制售食品等不合格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要突出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力度。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以农村、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为重点,加强对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早晚市、小食杂店、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

  二、加强对涉及安全企业的巡查监管。要对从事煤炭、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加油站等涉及安全生产,网吧、歌舞厅、浴池等涉及公共安全,乳制品、饮品、食品等事关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各类主体开展专项整顿,全面清查规范登记档案,全面加强工商所监管巡查,确保巡查区域到位、巡查人员到位、日常监管到位,坚决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全面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健全岗位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度。

  三、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一是要强化对旅游市场监管,重点查处违法经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不法行为,严厉查处欺行霸市、哄抬物价、虚假广告、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以及利用旅游格式合同欺骗消费者等扰乱市场交易秩序的不法行为。二是要加大文化市场监管力度,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版物市场和节日期间举办的各类书市的监管,坚决封堵和查缴非法出版物。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网吧和游戏厅室的监管,坚决取缔黑网吧和无证照游戏厅室。三是严厉打击制假售假、仿冒、商标侵权、违法广告、非法博彩、违法有奖销售等行为,严厉打击以旅游和节日聚会等名义搞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检查。要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及时妥善处置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努力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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