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8年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赣农办字[2008]87号)
各设区市农业(果业、水产)局:
为推进我省名牌农产品的发展,进一步提高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我省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我厅决定开展2008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粮油类、经济作物类、畜禽类、水产类初级农产品(具体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及申请的产品应符合《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三、申报材料
1、《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可从江西农业信息网www.jxagri.gov.cn下载),由申请人填写。
2、其他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由申请人填写或提供。
3、申报单位注册商标图样(电子版),由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收集后统一发送。
4、《2008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5),由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填写。
四、申报程序
1、申请人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江西省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报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规定对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复查,符合条件的,签署推荐意见。
2、各设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将审查通过的申报材料和《2008年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一式两份纸质件)于2008年7月16日下午5:00前报送我厅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同时发送《2008年度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人申报产品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至nytscc@jxagri.gov.cn。
申报材料要求:(1)《江西省名牌农产品申请书》应按表格内已设计字体字号电脑填写并打印,其他材料(不含复印件)用仿宋GB_2312小三号字体打印; (2)打印件、复印件一律用A4纸;(3)材料首页应打印材料目录(见附件4);(4)所有材料按目录顺序以书本形式装订成册,使用统一格式的书本封面(见附件3)包装,封面和封底颜色一律采用天蓝色,材料一式两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