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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印发《2008年省级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四是“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强化农业科技服务生产实践,抓住创新成果的适用性、推广方式的有效性和技术应用的主动性等三个关键环节,大力倡导把“论文写在大地上”,把“成果留在千万家”,组织和引导科技人员直接面向农业生产,切实解决生产上的实际问题,抓出亮点,抓出特色,促进科技成果更快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二、支持重点和内容
  根据省委一号文件及今年我厅工作安排,围绕发展特色农业、循环农业、生态农业,项目主要扶助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机具的引进示范推广,重点支持如下农业技术:
  (一)粮油作物类:粮油作物高产创建集成技术示范与推广、“多用一斤种增收百斤粮”技术集成与示范以及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示范与推广、绿色植保、水稻与油菜轻型栽培、超级稻集成配套与示范推广。
  (二)经济作物类:园艺作物“1亩园1万元” 技术集成与示范、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柑桔早晚熟良种及配套、棉花轻型高效栽培、农作物秸秆生产食用菌技术示范与推广。
  (三)畜牧兽医类:无公害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牛羊改良及育肥、畜禽疫病防治及幼畜保健、兽药安全使用技术示范与推广。
  (四)水产养殖类:水产生态健康养殖、水产养殖动物免疫防疫、“小龙虾”人工增养殖、名特优新水产养殖品种技术的示范与推广。
  (五)综合其他类: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养殖场粪污综合治理、秸杆生物气化生产沼气及集中供气技术、乡村清洁技术、农业资源节约生产技术、12316信息服务技术、质量安全全程标准化控制技术示范与推广。
  三、申报条件
  各级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单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有关农业场所,可申报农业新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各设区市农业主管部门按以下条件遴选项目:
  (一)项目单位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内部管理健全,有较好的农业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基础。
  (二)该项农业技术先进性突出,在一定范围内示范推广,并证明其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显著。
  (三)该项农业技术在我省适用面广、辐射力强,可形成较大的规模经济效益,对行业的科技进步有明显的推动作用。
  (四)项目实施区域集中,农民有积极性和意愿,当地政府重视,有较好的示范宣传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数量及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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