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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重庆市移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的通知
(渝移发[2008]54号)


各区县(自治县)移民局(办):
  移民党风廉政建设是移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贯穿于整个移民搬迁和库区发展的全过程,是移民工作健康推进的有力保障。2008年是四期移民决战决胜年,为进一步加强移民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四期移民任务圆满完成,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
  四期移民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和市纪委三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314”总体部署为总纲,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围绕年度移民工作任务目标,针对移民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移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切实强化思想教育、制度建设、监督检查“三道防线”,突出监督重点,创新工作方法,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四期移民搬迁安置任务,促进移民安稳致富,努力构建和谐库区。
  二、强化责任制贯彻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继续坚持党委(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针对移民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和新任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制,不断健全完善责任体系,突出抓好移民干部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工作。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事与管人相结合、业务工作与廉政建设相结合、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把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贯穿于移民工作的全过程,进一步拓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三、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作用
  要自觉抓好党内各项廉洁自律规定的贯彻落实,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重庆市移民局《关于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十项规定》、《关于严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在移民工程招投标中以权谋私的规定》、《关于重申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八不许规定”的通知》、《移民干部廉洁从政“十不准”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要坚持从领导干部做起,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凡要求下级做到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凡要求下级不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令行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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