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开展全市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
(渝环发〔2007〕6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高新区、经开区分局: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布置,2007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下简称POPs)调查,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开展全国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调查的通知》(环发[2006]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全市POPs调查是我市履行《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市环保局已经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调查领导小组。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应高度重视,尽快确定调查领导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员,负责在市环保局的领导下,开展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调查工作。
二、按照总局布置,POPs调查工作将在春节后全面启动,各区县(自治县)应将POPs调查纳入本年度工作计划,落实目标责任制,做到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三、各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应将该项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年度预算专项开支,争取地方财政资金安排。
四、在调查技术资料文件下发之后,各区县(自治县)应认真学习,并积极参加国家环保总局及市环保局组织的调查培训,切实做好调查的前期准备和动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