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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环保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07年度环保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渝环办发〔2007〕11号)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市环保局经开区、高新区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国发〔2005〕5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渝委发〔2006〕24号)精神,按照国务院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和市政府第九次环保大会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我市环境教育培训工作,努力打造一支“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环保队伍,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结合今年全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局制定了一系列培训计划,现印发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落实,并列入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培训的具体实施工作请与市环保宣教中心联系。
  联系人:蔚菁
  联系电话:89070997 67636648(传真)

  附件:2007年度重庆市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表

二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2007年度重庆市环境保护教育培训计划表

序号

培训班名称

培训时间

(计划)

培训对象

备注

1

全市环保局长培训班

5月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新任环保局长

 

2

财务人员培训班

5月

市局机关、局下属单位相关工作人员

 

3

企业环境信用等级评价操作培训班

5月下旬

各有关企业

 

4

环境监察能力培训班(2期)

6月上旬

10月下旬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监察人员

 

5

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培训班

待定

区县(自治县)环保局、有关单位

 

6

第十期环保干部岗位培训(函授)班

5-8月

各区县(自治县)环保局管理人员、环保从业人员

 

7

区县局长“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修班(新加坡)

待定

部分区县(自治县)环保局局长

待批

8

全国地市级环保局长岗位培训班

5月、6月

7月、8月

 

送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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