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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市环境宣传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2.围绕“蓝天”、“碧水”、“绿地”、“宁静”四大行动,以及“十一五”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等环保中心工作开展新闻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做好环保先进典型和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的深度报道,增强环境新闻的立体感、纵深感。
  3.以庆祝重庆直辖十年为契机,组织实施“直辖十年看环保”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专题采访报道活动,集中宣传直辖以来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绩。
  4.按照重庆环保世纪行年度主题,制定新闻采访计划,组织新闻媒体开展集中采访活动,切实推进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解决。做好五年来重庆环保世纪行活动总结工作。
  5.建立完善新闻协调机制。坚持新闻发布制度,规范并强化新闻发布工作。
  (二)环境社会宣传
  1.开展“直辖十年看环保”暨“六?五”世界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策划实施大型环境文化公益宣传和群众活动,全面展示重庆直辖十年环保工作成就。
  2.深化“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在巩固原有创建成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绿色社区”评选范围和影响力,力争覆盖全市所有区县。启动“绿色机关”创建活动试点工作。
  3.开展第二批重庆市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认真总结重庆首批环境友好企业创建经验,优化创建标准,完善评选程序,做好第二批市级环境友好企业创建工作。
  4.启动“环境圆桌对话”活动。提高公众的环境责任意识和参与环保的积极性,为解决热点环境问题进行有益探索。
  5.用好环境宣传平台,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充分运用公众环境信息屏、显示屏及“重庆环境”网站等宣传平台,向公众提供环境信息、宣传环保政策、传播环境文化。办好《重庆环保通讯》、《环保参阅》,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环境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和信息平台。
  (三)环境教育培训
  1.加强党政干部环境教育。深化党校环境教育,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举办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
  2.推进青少年环境教育。一是启动第五批“绿色学校”创建活动。二是开展环境教育课件大赛。三是联合市教委组织环境教育师资培训。四是编写环境保护地方教材。
  3.强化环保从业人员培训。一是举办区县环保局长及环保工作有关负责人专题培训。二是组织环保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三是开展环保业务技能培训。
  三、能力建设
  1.出台《重庆市“十一五”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意见》,初步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的环境宣教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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