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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淄博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三家设计单位合并的批复
淄博市建设委员会关于淄博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三家设计单位合并的批复
(淄建发〔2009〕86号)
淄博华艺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2009〕第5号《关于淄博华艺等三家设计公司合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淄博市文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淄博拓维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你单位合并。并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
抓紧按建设部建市〔2007〕229号文有关规定办理设计资质合并手续。
二、
尽快确定统一的办公地点,实现合署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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