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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122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社区122管理体制有关问题的通知
(市政办发〔2009〕8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城市社区“122”管理体制全面推行一年多来,在各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城市容貌环境发生很大变化,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城市管理体制新格局基本形成。为了进一步做好此项工作,充分发挥社区“122”管理体制在城市管理中的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城市管理监督员公益性岗位经费
  城六区所有纳入城市社区122管理体制的城市管理监督员的月工资,分别按照市级财政572元和区级财政288元足额承担。各区政府必须保障此项经费的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由用人单位支付。严禁罚没收入与工资挂钩,市政府督察室要对经费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办。
  二、城市管理监督员空缺岗位的补充
  城市管理监督员原则上应保持相对固定。需要对城市管理监督员空缺岗位进行补充时,各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保持有效衔接、简化聘用程序、防止出现管理空挡。城市管理监督员空缺岗位补充的程序如下:
  (一)城六区城管执法局负责掌握本区城市社区122管理体制监督员的空缺岗位的基本情况。
  (二)城六区城管执法局将离岗及空缺岗位信息连同拟补充人员基本情况每月一次集中函告所在区劳动保障局,未行函视为无空缺岗位。
  (三) 城六区劳动保障局要在接到告知函后3个工作日内,将确定的补充人员名单告知区财政局,同时注销离岗人员名册。
  (四) 区财政局按照区劳动保障局提供的名单,在下一月对区执法局所补充的人员先接供,年终统一和市级财政按程序结算相关费用。
  三、适当配备城市管理监督员交通工具
  城六区政府应结合辖区实际,对于管理范围较大或管理区域较为分散的社区,可为“122”城市管理监督员配备工作所需的交通工具,以使其更加有效地发挥监督作用,资金由各区财政承担。
  四、规范城市管理监督员着装颜色
  社区城市管理监督员不得着城管执法系统制式服装。为了在工作当中易于辨认,除配戴标识牌外,其上衣颜色全市将统一为豆绿色。城管执法部门可以按照全市城市管理监督员的实际情况自行定制。
  五、对全市城市社区122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实施考核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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