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促进高校、科研院所重大技术向骨干企业转移。实施《西安技术转移行动方案》,推动百项共性技术成果和关键技术的扩散和转移,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项目与骨干企业技术需求对接会。引导国防科技工业骨干企业产品向民用领域转化,加快“军转民”及“民进军”进程。落实国家鼓励支持技术贸易的政策,简化技术交易减免税审批程序,保障骨干企业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活动中享受优惠政策。
五、支持骨干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市科技局联合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建立“科技部门推荐、银行独立审贷、政府产业扶持资金引导”联合工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大对骨干企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力度,对获得金融机构信贷支持的骨干企业贴息项目,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和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支持。对股权融资及具有上市潜力的骨干企业项目,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积极完善科技投融资服务体系,重点组织推动50家骨干企业与西安创业投资联盟成员单位对接活动。
六、建立支持骨干企业的集成联动工作机制。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帮助骨干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500家,协助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工作。联合政府相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税收和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加强与科技产业“两区两基地”及各区县工作的集成联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联合共扶机制,落实高新技术产业配套资金(高新区1∶2,经开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1∶1,区县1∶0.5)。
七、加强骨干企业技术标准及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工作。支持和鼓励骨干企业参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并在企业标准试点工作中给予优先支持。推动骨干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重点支持30家骨干企业进入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并给予专利申请资助。推动骨干企业开展自主品牌经营,提升核心竞争力。
八、支持骨干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以“青年科技人才创业计划”为引导,每年投入700万元,采取团队整体引进、核心人才带动引进、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进等多种方式引进各类创新人才,增强骨干企业以自主研发为核心的综合创新能力。整合相关部门资源,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支持50名海外留学人才和高端科技人才进入骨干企业。加强对骨干企业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奖励,市科技进步奖对创新业绩突出的骨干企业及经营者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