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同政发【2008】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全省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2007年在全市对24个社会经济管理部门、17个执法监督部门、18个公用企事业和社会服务行业深入开展了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主题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经过一年多的评议,各参评部门和行业,围绕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行业形象,优化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为进一步推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政风行风评议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全市各级、各部门和行业要在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寻找差距和不足,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创新工作方法,注重活动效果;进一步端正政风行风,优化发展环境,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OO八年四月十八日

  受省政府表彰的先进单位

  天镇县
  新荣区
  大同市旅游局

  全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先进县(区)
  大同县
  浑源县
  灵丘县
  广灵县
  南郊区
  二、政风行风建设先进部门和行业
  (一)社会经济管理部门
  全市财政部门
  全市人事部门
  全市劳动和保障部门
  全市农业部门
  全市民政部门
  全市人口和计生部门
  全市教育部门
  全市商务部门
  全市林业部门
  (二)执法监督部门
  全市国家税务部门
  全市地税部门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