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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力提升我市农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意见


  3.明确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目标。当前,全市拥有各类农业机械200多万台(套),并且正在以每年几万台的速度快速增长,农业机械生产安全隐患也相应增加,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越来越严峻。但是,我市的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力量却非常薄弱,尤其是乡镇、村(社)农机安全监理人员由于机构、编制的限制,不少岗位为兼职人员,远远不能适应依法行政和规范化管理的需要。通过加强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工作,要逐步建立完善农机生产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切实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管力度,严格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强化防范措施,确保农业机械生产和作业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在全年的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严格监控,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农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切实减少一般农机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二、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努力完成基层基础建设任务

  农机安全生产基层是指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层面,即市、区县、乡(镇)、村(居)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包含责任体系、机构建设、行政许可、建章立制、监督管理、安全投入、教育培训、应急救援、事故处理等基本要素。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机安全基层基础建设要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继续抓好《道路交通安全法》、《农机化促进法》、《安全生产法》的贯彻实施,强化监督执法工作,全面提高执法水平。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起科学规范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任务分解、定期汇报、督促检查、公开通报、考评奖罚、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各地要按责任书要求,把农机安全生产情况作为农机化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年终总结考核和评先创优相结合。凡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完不成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2.农机安全面向广大农村和千家万户,工作范围广,监管难度大,必须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依靠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重要职责,主动给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对本地发生的农机事故情况及时进行调研分析,认真研究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和成因,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要增强协调配合意识,加强与安监、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定期分析事故形势,研究工作对策,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加强配合,协同作战,共同抓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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