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完成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任务
各级农机部门一定要珍惜和利用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大好形势,采取有效措施,按照各自分工,确保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任务的完成。
1.落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农机购置补贴是中央“三减免、三补贴”支农惠农政策之一,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我市农机专项补贴资金1800万元,市财政也安排购机补贴资金2000万元。各级农机部门要站在解决“三农”问题的高度,提高对其重要意义的认识,要进一步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完善机制,细化任务,确定专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购置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让农民得到真正实惠,做到政府满意、财政信任、社会支持、农民满意。同时,我们要保持清醒头脑,要本着对农民负责的态度,要及时发现问题、改正问题和解决问题,确保宣传、组织、服务三到位。要督促农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严格履行已作出的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承诺,对用户反映的问题限期整改。
2.加强政策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资料、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农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购机补贴政策,进一步扩大影响,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3.“做好两头促中间”,确保全年任务完成。各地要充分抓住今年下半年秋耕冬耕两季农机现场会、演示会,加大耕整机推广力度,确保完成今年部(市)级任务。已经完成推广任务的区县要再接再厉,克服消积畏难思想,争取在质和量上的突破;任务完成一般或较差的区县,要总结经验,找出差距,制定计划,落实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部(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专项实施任务的完成。
4.狠抓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充分利用农机推广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例的示范带动作用,让农民眼见为实,其效果事半功倍,进一步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的积极性。
5.加强技术培训,强化售后服务。各地农机推广部门和生产企业要加强沟通,相互信任,密切配合,做好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机手培训要培训到户,教会到人,维修人员培训要逐步走向社会化。
6.做好工作保障,分级落实工作经费。各级农机部门要按照《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农业部、财政部财农〔2005〕11号文)规定,积极向当地政府和财政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分级落实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