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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监总局、煤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协调字[2004]56号)的有关规定,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府发[2006]14号)及《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通知》(渝办发[2006]139号)部署,市局再次召开专题会议,对全市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进行了梳理分析,在全面部署创平安农机,抓“双基”工作的基础上,再次分析研究了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的防控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制定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的重大情况和发现的新问题以及工作经验,请及时报告市局。

二○○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全市农机生产安全重大危险源防控监管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坚决按照国家安全发展的总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刻认识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制度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这个中心,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牢记岗位责任和使命,依法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全力防控乡村机耕道路、农机作业场所等重要场所和重要环节的苗头和隐患发生,有效治理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力确保今年农机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以实际行动为“十一五”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良好开局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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