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的通知
(同政发[2008]2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驻同中央、省属企事业单位:
《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已经2008年3月4日市政府第66次常委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三月十日
关干解决城镇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发展
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2010年)
一、编制目的
为了贯彻《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8]2号)和《关于切实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177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341号)等国家、省文件精神,健全和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大同,为未来几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提供科学的依据,特编制《大同市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2008年-2010年)》
二、发展规划的范围和时限
本发展规划的范围为大同市行政辖区;规划期限为2008年-2010年。
三、编制发展规划的依据
《大同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大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2-2020年)》,《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城镇廉租住房制度的通知》(晋政发[2004]12号),《关于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通知》(晋政发[2008]2号)、《关于切实健全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177号),“关于转发建设部《关于印发<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建房字[2007]341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加去>的通知》(同政发[2004]154号),《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同政发[2006]1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