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把责任落实到基层(科室、乡镇等)、到岗到人,努力强化监管。二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对参加作业的农业机械,特别是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旋耕机等自走式农业机械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纠正违章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三要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五整顿”、“三加强”有关工作要求,加强与公安、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加强拖拉机的安全监管工作。四要积极配合公安及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加大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作业,不按规定参加检验;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等农业机械“黑车非驾”、违法载人、疲劳驾驶(操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五要把拖拉机等农业机械违法违章载人以及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作为整治的重中之重,严查督办,全力防范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发生。
国庆节前,市局将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按照“督查与自查相结合、督查与整改相结合、督查与责任相结合”的要求,对各地农机安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一查节假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三查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四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五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监控和整改情况。
三、加强宣传,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环节,是预防农机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采取借助新闻媒体、举办技术讲座、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要积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乡镇,深入乡村、场院,利用安全宣传咨询日、现场会、赶场天或公众集会等场合,采取播放安全音像片、书写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安全事故图片展等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讲解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开展技术咨询和服务,做到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家喻户晓,营造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环境。
四、落实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和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建立健全“十一”期间的农机生产安全督查制度和安全值班制度,保证职责分明、任务明确,岗位责任到人,工作措施到位。要继续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组织好安全检查交通工具和人员,及时掌握农机生产安全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对本地区和本单位在“十一”期间每天的安全生产情况要做到每日上报,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必须按有关规定报告,同时按农机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要求,立即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报告进展情况。 属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的,应当及时填报“事故快报”并按规定上报,严禁瞒报、漏报农机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