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率达100%;补贴农机具在册登记率达100%;
2.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率达95%;
3.加强农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法规教育,使乡(镇)村(居)农机安全监管人员受教育面达100%;
4.加强农机生产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使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受教育面达100%;
5.通过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确保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上路行驶和生产作业过程中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农机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重特大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三、工作组织领导
在全市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期间,重庆市农机管理局成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管理处、监察室、监理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由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当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整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四、主要工作措施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按照市局重大危险源防控监管方案和创平安农机工作部署,认真调研分析和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隐患,全面部署和落实各项安全检查和事故预防监控措施,保障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抓好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各级农机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重庆市“10.1”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通报》和《重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结合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农村乡镇和村社,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维修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充分利用赶场天和公众集会等场合宣传普及农机安全知识,采取农机安全咨询、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安全图片展示等简单直观和通俗易懂的形式,大造声势,增强安全知识宣传氛围,努力推动安全知识的普及,让广大农民群众都树立起“安全第一”的生产生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