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水利、农业)局:
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118号)要求,市局召开专题会议,再次对全市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制定了《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在实施中如遇重大情况和发现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台的实施方案
二○○六年十月十六日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拖拉机联合
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118号)和周慕冰副市长在全市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法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全力防控乡村机耕道路、农事作业场所等重要环节和重点场所的事故苗头和安全隐患,积极协助、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效治理影响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群死群伤特大农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实现。
二、主要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6]118号)的总体布署和我市道路交通联系会议的要求,重点搞好乡村机耕道和农时作业场所等重大危险源防控工作,切实加强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源头管理,强化防范监控措施,同公安、交通部门一道共同作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道路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到2006年12月底前,各地要实现以下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