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卫生局、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计生发〔2007〕18号)
各区、县级市人口计生局、财政局、卫生局、民政局、妇联: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高婚检率,构筑预防出生缺陷第一道关口,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设和谐、文明广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现将《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妇女联合会
二〇〇七年三月十七日
广州市自愿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提高婚检率,构筑预防出生缺陷第一道关口,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设和谐、文明广州,根据广州实际,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自愿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以下简称“免费婚检”)。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和享受免费婚检的范围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并在本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
二、享受免费婚检的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