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期间,市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农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领导小组,负责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下设办公室在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活动时间
2007年4月22日-7月29日。
三、活动形式
市局负责组织和协调本系统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
四、活动安排
(一)市级活动安排
1.市局将积极配合和参与全市性的百日大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片区宣讲专题会、大宣传督查等活动。
2.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期间,认真做好送安全知识到基层工作。准备制作《致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一封信》15000(份)、《重庆市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展板》10(块)、安全宣传挂图12000张,发放安全宣传手册15000(本)。
3.活动期间除积极参与市里统一组织的大宣传督查工作外,市局还将组织5个大宣传活动督查组,由局领导和相关处室、部门负责人带队,局办公室、法规处、管理处、提灌处、产业处、科教处和市监理所抽调相关人员参加。其中,第一组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百日安全大宣传活动情况的督查与指导工作。其余4组负责对各区县(自治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情况进行督导。并利用农村乡镇赶场天和集会,分别与部分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和咨询服务工作。
4.充分利用全市农机安全生产信息网络。在我市农机化信息网上,大力宣传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工作情况,及时报道活动中的先进事迹。
5.以道路交通百日安全大宣传活动为载体,大力推进 “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活动安排
1.围绕“心系交通安全,远离事故伤害”主题,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宣传活动舆论氛围。同时,各区县(自治县)农机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组织下,积极开展相应的大宣传活动。要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调动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普及全新的安全文化理念,传播普及安全知识。
各地在活动期间,要开展一次安全知识宣传、咨询活动,时间集中在5-6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