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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春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关于切实加强2008年春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农机安发[2008]4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

  去冬以来,全市各地接连遭受冬旱和严重的雨雪冰冻灾害,给农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困难。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备耕和抗灾救灾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08]03)和《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做好2008年农机春耕生产工作的通知》( 渝农机发〔2008〕19号)要求,为加强春耕期间的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特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现就做好我市春耕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正值春耕农忙时节,农业机械作业和转移频繁,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也是农机安全生产的关键时节。因此,各级农机监理机构要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增强“安全第一”的意识,早动手、早准备、早安排,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安全生产贯穿于春耕备耕生产服务的全过程,为全市抗灾保春耕工作打好关键一仗,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春耕期间,各区县(自治县)农机监理站(所)应组成督查组,不定期对各地的农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强化宣传,增强农机安全意识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加强宣传低温冻害期间农机违法、违章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普及雨雪天气农机安全作业常识,进一步提高农民安全意识。各地要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和农户宣传安全法规和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做到家喻户晓。同时,要结合春耕春播生产特点,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板报、标语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农机驾驶(操作)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农机安全意识,营造出一个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三、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农机生产安全

  一是增强法律意识,严格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登记管理,严格把握注册登记和检验关,必须做到“两不准、一严禁”,即: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不准办证上牌;不按规定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上路行驶和进行农时作业;严禁异地发牌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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