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行动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当前,正值抗击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的关键时机,正值春耕生产全面展开的重要时节,农机具将迎来购销高峰。为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抗灾救灾恢复生产和春耕备耕顺利进行,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迅速行动,要明确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同志为分管责任人,有关业务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工作方案,解决必要的工作经费和工作条件,确保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导向。各地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在农机打假中的导向和监督作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刊等多种媒体,宣传农机法律法规,普及农机识假辨假常识和科学使用知识,依法推介放心农机产品,深入报道典型假劣农机案件,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同时,结合开展“送法下乡”、“送科技下乡”、“送放心农机下乡”等活动,广泛采用印发“明白纸”、宣传单、宣传标语等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努力提高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农资打假的氛围。
(三)组织联合执法。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充分发挥农机部门情况熟、技术专业的优势和工商、质监等部门的市场执法职能,主动配合,团结协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共同开展好农机打假护农专项治理行动。各地要加强相互之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及时通报信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切实提高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
(四)开展质量抽检活动。市局将组织市农机局鉴定站或相关部门开展质量安全抽检活动,以财政资金补贴购置的农机具质量安全监督为重点,加强农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制定、公布国家支持推广的农机产品目录,强化质量安全跟踪调查,确保农机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在主要农时季节和产品销售旺季,组织开展有关企业生产条件和产品质量的监督指导。
(五)加强督查指导。市局在行动过程中,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也应加强督查工作,抓好落实,在此次行动中遇到的新情况和重要问题,要在积极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向市局报告。
请各区县(自治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按季度将农机打假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局产业处。6月20日前和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上半年和全年农机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