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县农机(农业、水利)局:
为进一步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规范鉴定管理,保证鉴定质量,加强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提高考评员的政策和业务水平。按照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举办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渝职鉴发[2008]21号)文件要求,请你局组织人员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了解和熟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政策,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有关理论、技术和方法,达到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的基本要求。
二、培训对象和条件
(一)各区县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部门(鉴定、培训部门)从事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培训者须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以上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资格。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或专业技术职务副高职称者可申报高级考评员。
(三)原取得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继续从事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需换发考评员证卡的人员。
三、培训内容
1、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职业技能鉴定管理运行体系。
2、国家职业种类、标准与题库建设。
3、考评员工作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工作要求。
4、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
5、高技能人才现状和发展趋势。
6、技能竞赛的组织与实施
7、专业技能新工艺、新技术讲座。
四、报名事项
1、请报名人员填写好《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自)荐表》,并附两寸照片2张,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换证卡复训的人员还需交验考评员证原件。报名单位签署意见并填写《重庆市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证书名册》,对新申请参加考评员培训的人员在备注栏注明“新训”,对已经取得考评员资格2年以上参加换证卡复训的人员在备注栏注明“复训”,以便统计并分别安排培训内容。
2、报名时须将以上材料送到重庆市农机职业技能鉴定所,另将电子版报名汇总表发至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