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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市拖拉机驾驶教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市拖拉机驾驶教员培训班的预备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农业、水利)局,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

  为加强我市拖拉机驾驶培训工作管理,提高拖拉机驾驶培训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办法》(农业部第41号令)和《重庆市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要求,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开展全市拖拉机驾驶教员培训工作,为掌握参加培训的人员数量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理论培训

  拖拉机驾驶培训行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职业道德、拖拉机驾驶理论、拖拉机构造及维护知识、拖拉机配套机具、拖拉机使用技术规范、交通工程基础理论、救护常识、行车安全等。

  (二)驾驶操作培训

  道路综合驾驶、场地驾驶、农具挂接与田间作业、机具维护与保养等。

  二、参加人员与条件

  (一)理论教员及条件

  1.具有农机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具有按照农业部《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进行授课的能力。

  2.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

  3.持有拖拉机驾驶证G类证或机动车驾驶证C类以上。

  (二)教练员及条件

  1.具有初中(或相当于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2.具有讲解要领、动作示范、指导驾驶和评教评学的教学能力。

  3.练教员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必须持有拖拉机驾驶证G类或机动车驾驶证C类以上,且有五年以上驾龄或十万公里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手扶拖拉机教员必须持有K类驾驶证)。

  三、材料准备

  (一)经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对拖拉机驾驶教员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并签注意见、加盖公章的《重庆市拖拉机驾驶培训教员准教证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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