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二OO七年度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通报
(同政办发[2008]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市直各委、局、办:
为全面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全国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座谈会、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现将二OO七年度市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情况通报如下:
二OO七年,市政府依法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23件,现已全部审理终结,法定期限结案率达100%。在受理的23件行政复议案件中,决定维持13件,占受案总数年的56.5%;决定撤销5件,占受案总数的21.7%;决定变更1件,占受案总数的4.3%;申请人自愿撤回申请4件,占受案总数的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