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级机关部门对2007年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自查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8]31号)
市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和2007年全省审计工二作计划,市政府安排对市本级200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为了推进审计方式和方法的创新、探索审计路子,整合审计资源,本次审计采取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单位自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在部门、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审计机关根据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抽审。审计重点是各部门执行财经法律法规的情况和部门预算完整性、管理规范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关注屡查屡犯的问题和所属二、三级单位存在的倾向性问题,侧重于对违纪问题“四转一多”的审计,“四转”即上转下、内转外,真转假,明转暗;“一多”即被审计单位为逃避检查监督而在银行多头开户,设账外账和“小金库”。通过自查和审计抽查,切实起到促进整改、完善制度的作用。为做好200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时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二、自查方法:一是从银行账户入手。各部门各单位的自查工作要从审查单位的银行账户入手,摸清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的账户开设情况及账户中资金运行情况,账表、凭证等会计资料和银行账户要相互映证,同时要详细反映各单位银行账户的名称、账号、年初、年末余额及收支主要内容,并提供银行对账单。二是注重结合。本单位的检查和所属单位延伸检查相结合,在自查过程中要将审查与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三是注重延伸。对有下属二、三级预算单位的,要重点检查有无将违纪、违规问题向所属单位转移的现象。
三、自查内容:
(一)收入是否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是否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有无违规收费、将收入不入账,私设账外账、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通过往来挂账隐瞒收入的问题。
(二)有无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截留、坐支非税收入;有无擅自扩大经费开支范围、超预算支出,有无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标准、虚列支出,或将支出转嫁给下属单位的问题。
(三)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多报多领财政资金;是否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和其他资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