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回收2007年度密级文件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8]40号)
市直各有关委、局、办,省市各大中型企业:
2007年度文件清理回收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2007年度的文件目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接文后认真清点核对,务于四月底前将该清退的文件如数退回市政府办公厅文书机要室。按规定可以保存文件的单?位有:市委、人大、政协、军分区需认真清点,列出目录送我厅机要室。个别单位因工作需要暂不能上交的文件,报我厅机要室核准后,限期交回。另将历年欠交的文件这次也一并交回。
二OO八年三月六日
2007年回收文件目录
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文件回收目录
1、国办通报504期(市委、计生委、卫生局)
2、国办通报505期(市委、人事局、民政局)
3、国办通报510期(市委、卫生局、药监局、大同医专)
4、国办通报513期(市委、农业局、卫生局、民政局)
5、国办通报516期(市委、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
6、国办通报520期(市委、建委、地震局、民政局)
7、国办通报521期(市委、农业局、质监局、卫生局)
8、国办通报526期(市委、公安局、财政局、信访局)
9、国办通报528期(市委2、人大、政协、纪检委、检察院、
法院、国资委、经委、发改委、农业局、
科技局、苹果园干休所、铁牛里干休所、
公安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局、
建委、环保局、教育局、卫生局)
10、国办通报529期(市委、国土局、环保局、电力公司)
11、国办通报532期(市委、军分区、武警支队、民政局)
12、国办通报533期(市委、教育局、文化局、体育局)
13、国办通报536期(市委、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
14、国发[2007]3号(市委2、人大、政协、纪检委、检察院、
法院、国资委、经委、发改委、农业局、
科技局、苹果园干休所、铁牛里干休所、
公安局、大同海关、工商局、商务局、
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
15、国办通报539期(市委、公安局、卫生局)
16、国办通报540期(市委、卫生局、药监局)
17、国办通报546期(市委、水务局、气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