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4.
2007年重庆市环境监测技能竞赛规则
一、参赛要求
1.竞赛前10分钟,参赛选手到各赛区会务组领取竞赛所需原始记录和实验用品。
2.参赛人员必须穿实验服,按安排依次进入实验室,没有参赛的人员请在室外准备和等候,不得大声喧哗。
3.现场竞赛从重铬酸钾标准物质的称量开始,对所有前期准备工作参赛人员应按规范要求进行。
二、竞赛规则
1.各赛区均实行分组竞赛制,分组情况以抽签方式确定。片区赛4人为一组,每人现场绘制一条六价铬标准曲线。总决赛3-4人为一组,现场采用减量法称取3份样品进行标定,做1份空白样品。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2.竞赛从准备工作、称量操作、试剂溶解转移、滴定操作、比色操作、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及精密性、结束操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总分以百分制计算,以分值高低排名。评分情况详见附件3。
3.称量、滴定、比色过程有时间限制。称量时间从天平调零开始计算,滴定时间从滴定管调零开始计算,比色时间从仪器调零开始计算,结束操作以最后一份样品称量、滴定、比色完成,记录截止。称量时间3分钟内完成、每超过0.5分钟,扣0.5分;滴定时间10分钟内完成、比色时间5分种内完成得满分,每超过1分钟,分别扣1分。
三、结果报出
参赛人员现场比色、标定完成后,需将标定溶液编号填在原始记录备注栏中,同时计算出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回归方程、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的浓度、平均值和相对标准偏差,记录完整后现场交给监考老师。对于赛后无端修改任何数据者,此项将作零分处理。如需更改原始记录,需经监考老师同意,方能更改。
附件3.
重庆市环境执法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内容
本次环境执法竞赛内容以环境应急为主线,包括行政执法法律法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现场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知识;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调查处理知识;排污申报核定和排污收费知识;常用环境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等执法综合技能知识。
二、竞赛方式及标准
(一)预赛。各区县(自治县)选拔推荐4名人员参加预赛。预赛采用笔试和优秀执法案例评选评分。各区县(自治县)环境监察部门对本辖区内2001年以来的执法案件进行全面筛选,选择一个事实调查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文书齐全、处理结果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的执法案例形成文字材料,参加片区评选。
筛选、推荐案例的范围是与环境监察业务相关的各种案件,包括“十五小”、“新六小”企业的取缔、关停,建设项目和重点污染企业各种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排污申报、排污收费违法行为的查处,生态破坏案件和污染事故的查处等。筛选、推荐案例的材料要准确、完整。(1)文字材料。主要包括案件的来源、发生过程、现场调查、处理依据和结果、经验和教训等。(2)材料附件。包括询问笔录、检查(勘察)笔录、影像资料、调查终结报告(制式)等。
笔试题占70%:单项选择10分、多项选择30分、判断题15分、简答题15分、论述题30分;
优秀案例占30%:事实调查清楚20分、适用法律正确20分、执法程序规范20分、执法文书齐全20分、处理结果在当地产生一定影响力(公众代表评判,片区裁判长仲裁)20分。
(二)决赛。各片区预赛得分前2名的单位各派4人参加全市决赛。市环境监察总队派4名选手参加决赛。决赛采取笔试、抢答、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