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前三年,环保投资指数算术平均值≥1.5%。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
第二部分 考核指标
经济社会指标
五、经济持续增长率或人均GDP
(一)指标解释
经济增长率是指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度增长的百分率,经济持续增率与是指考核前三年经济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人均GDP是指地区生产总值与常住人口之比。
(二)考核要求
经济持续增长率>全市平均水平,或者考核验收前一年人均GDP>1.5万元。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统计部门。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
(一)考核要求
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部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求。
(二)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计生部门。
七、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一)指标解释
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与其工业增加值之比。
(二)考核要求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统计部门。
八、单位GDP用水量
(一)指标解释
指地区总用水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总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不包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生活用水指供水量(不是售水量),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工业用水指新鲜用水量。
(二)考核要求
单位GDP用水量<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水利和统计部门。
九、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一)指标解释
指地区工业废水、COD、烟尘和SO2排放量与地区工业增加值之比。
(二)考核要求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环保和统计部门。
环境质量指标
十、空气污染指数
(一)指标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