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环境保护模范区县(自治县)考核指标实施细则的通知

  考核前三年,环保投资指数算术平均值≥1.5%。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环保部门。

第二部分 考核指标

经济社会指标

  五、经济持续增长率或人均GDP
  (一)指标解释
  经济增长率是指地区生产总值比上年度增长的百分率,经济持续增率与是指考核前三年经济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人均GDP是指地区生产总值与常住人口之比。
  (二)考核要求
  经济持续增长率>全市平均水平,或者考核验收前一年人均GDP>1.5万元。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统计部门。
  六、人口与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完成率
  (一)考核要求
  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指标全部达到上级部门下达的年度计划要求。
  (二)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计生部门。
  七、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
  (一)指标解释
  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消费总量与其工业增加值之比。
  (二)考核要求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统计部门。
  八、单位GDP用水量
  (一)指标解释
  指地区总用水量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总用水量包括工业用水、生活用水,不包括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生活用水指供水量(不是售水量),包括居民用水和公共服务用水,工业用水指新鲜用水量。
  (二)考核要求
  单位GDP用水量<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水利和统计部门。
  九、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一)指标解释
  指地区工业废水、COD、烟尘和SO2排放量与地区工业增加值之比。
  (二)考核要求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全市平均水平。
  (三)资料来源
  区县(自治县)环保和统计部门。

环境质量指标

  十、空气污染指数
  (一)指标解释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