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施整治阶段(3月25日一5月14日)
按照市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整治行动,要明确责任,市政管理、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并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工作。一是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掌握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对辖区内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活动的“黑”出租汽车、“黑”机动三轮车、“黑”非机动车、“黑摩的”等,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其活动区域和规律,特别注意掌握本地区黑恶势力操纵非法营运团伙的基本情况,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二是集中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行动。各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织联合稽查。可成立若干稽查小组,针对“黑车”猖獗的地区,抽调精干人员,实施阶段性的集中整治。进一步加大打击非法营运的力度,维护出租汽车正常市场秩序。对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无照营运或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和其它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彻底清理。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处的非法营运车辆,要严格按照《山西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暂行条例》、《大同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办法》处罚,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对妨碍执法、打击报复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严惩。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到定人、定岗、定责,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三)总结巩固阶段(5月1 5日-5月20日)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探索建立专项整治工作长效机制和严管重罚制度,对非法从事客运经营行为要依法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切实提高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能力,保障我市出租车客运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四、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非法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行为,严重扰乱了出租车客运经营市场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又存在着严重安全隐患,损害城市形象。开展该项整治活动,有利于维护我市客运市场,提升整体城市形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整治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议程,上下联动、务求实效。
(二)严肃纪律,文明执法
在整治工作中,要实行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严格执法权限和执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标准,公开、公平、公正处理违法案件,提高处罚的透明度,公布处罚结果,避免人情干扰。对不按法律法规办事、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沟通,抓好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