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一年内在本行政区域内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发生一起重大(一次死亡1 0人以上,含l 0人)以上事故、其他行业发生一起一次死亡6人(含6人)以上事故或各类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实行否决;对未按规定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任务和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行业、领域的市有关部门,一年内在本行业内发生一起重大(一次死亡l 0人以上,含l 0人)以上事故或事故总死亡人数超过控制指标的,实行否决,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其他有关部门一年内在本行业(领域、系统)内发生一起一次死亡6人(含6人)以上较大事故的,实行否决;对未按规定在2009年3月底前完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任务和未按规定完成煤矿关闭整顿、兼并重组年度任务的实行否决,考核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二)考核评价方法
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考核评价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打分评级的方式,分别在半年和年终时,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评价。
市有关部门组成考核评价组对与之签订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的重点企业实施考核评价。
(三)考核结果发布
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结果,要以政府公告、简报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四、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
对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的考核结果,要作为评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
对考核评价为优秀和良好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要予以通报表扬。对考核评价为不合格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实行“一票否决”,单位当年不能评为先进单位,负责人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对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对事故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
二OO九年三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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