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印章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印章的通知
(同政办发[2008]8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根据同编发[2008]20号文件精神,“大同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更名为“大同市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并加挂“大同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现两枚印章业已刻就,从即日起启用。同时,废止“大同市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中心”印章。特此通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