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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检查领导小组关于做好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检查工作的通知


  (四)各级劳动保障、地税、财政等部门要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数据共享,通过稽查检查用人单位及其分(子)公司或车间的劳动合同、会计报表、财务帐目、工资总额等资料,审核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真实性。对少报、瞒报、漏报缴费人数和缴费基数的,要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依法进行追缴。

  (五)稽查检查结束后,要对各小组的工作情况进行评比。除了将核定结论与稽查检查的结论进行比对之外,还要通过对缴费单位的问卷调查,对核定和稽查检查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政策水平、廉政情况、服务意识等情况进行全面、详细的打分评比。对业绩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奖励;对违规核定的要进行批评教育,对造成基金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缴费核定和稽查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包头市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文乐  市劳动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
  陈贵荣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吕成军  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 福  市地方税务局副局长

  袁建铭  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中心主任

  薛文泰  市劳动保障局副调研员

  王 江  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王丽萍  市就业服务局副局长

  成  员:
  曹继红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张德逸  市地税局社保科科长

  米 瑶  市劳动保障局规划财务科科长

  金宇飞  市劳动保障局保障养老保险科科长

  张 瑞  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科科长

  井建国  市劳动保障局失业保险科科长

  李 宓  市劳动保障局工伤保险科科长

  贾文东  市养老保险中心副主任

  刘守杰  市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

  薛长安  市工伤保险中心主任

  杨育成  市失业保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在市劳动保障局,负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和稽查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综合协调和汇总工作。

  主 任:
  陈贵荣  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

  副主任:
  曹继红  市财政局社保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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