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单位
名称
| 详细地址
| 是否合格
| 不合格内容
(如涉及具体产品,请在后栏中注明)
| 所涉及产品
(名称及批准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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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河北省2006年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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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部署及培训(50分)
| 整治方案(20分)
| 与本地实际结合,任务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安排适当,操作性强得20分,缺一项扣5分。照抄照转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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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15分)
| 组织领导机构健全,职责明确,有专人负责得15分,缺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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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15分)
| 按照规定参加省卫生厅培训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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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地卫生监督员进行了培训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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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整治结果报告(100)
| 报告时间(30分)
| 按时上报得30分,迟报得10分,未报(迟于规定报告时间30天视为未报)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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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内容(30分)
| 符合方案要求,内容齐全、充实得30分,内容不全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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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据(40分)
| 真实、合理,计算准确得40分,存在逻辑错误、弄虚作假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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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信息报送和宣传(80)
| 宣传(50分)
| 开展了专项整治宣传活动,效果明显,得到了当地政府、社会的认可。当地政府领导对专项整治工作有批示得10分,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刊播一篇信息得5分,在省级新闻媒体刊播一篇信息得3分,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刊播一篇信息得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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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报送(30分)
| 信息及时、准确、真实、内容充实,省卫生厅采用一篇得5分,被省卫生厅《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简报》采用一篇得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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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案件查办
(120)
| 投诉举报受理
(20分)
| 建立了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公报了举报电话,明确专人负责得10分,缺一项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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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反馈率100%得10分,90%以上得5分,80%以上得3分,70%以上得1分,70以下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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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数量(10分)
| 立案数达到要求得10分,每少一起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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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案要案(50分)
| 查处案值10万以上案件,一起得10分;查处案值5万以上案件,一起得5分;查处案值1万以上案件,一起得3分;查处0.5万以上案件,一起得2分。(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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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国家、省综合部门作为典型案件,一起得10分,被当地政府或综合部门作为典型案件得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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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40分)
| 案卷档案管理规范,内容齐全、整洁得10分,一项不合格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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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查处事实清楚、证据齐全、程序正当、使用法律适当,行政执法文书使用正确、书写规范得30分,一项不合格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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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长效机制
(50)
| 基础工作(20分)
| 对本地食品、化妆品卫生现状进行了调查,摸清了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有解决问题的措施。(由省卫生厅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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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效机制(30分)
| 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长效监管措施,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效果良好,得到政府和社会的认可,在全国或全省处于领先地位。(由省卫生厅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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