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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成 员:史安祥 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

      盛聚堂 市公安局副局长、正处级侦察员

      魏茂军 市规划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牟宗文 市农业局副局长

      郑泽玉 市林业局副局长

      王世波 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滕以钊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陈常伦 市政府节能办公室主任

      刘加宝 东港区副区长

      卢祥松 岚山区委常委、副区长

      宋维君 日照经济开发区管委副主任

      王善泉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委员、管委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王世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此次综合整治行动工作结束后,该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附件2:
  城市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直辖区

任单位

整  治  内  容

备注

市公安局

加强汽车尾气排放监管,对年检、路检和抽检尾气排放不合格的汽车,经维护保养后复测仍不合格的,办理车辆注销手续,予以强制淘汰,并逐步实行汽车尾气排放环保标志化管理。

市监察局

全程参与空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责任监督,对进展不利、严重影响工作进程的问题实行重点督查督办,确保空气污染防治责任落到实处。

市建委

加强海曲路、兴海路、东关南路、迎宾路、北京路、济南路、烟台路、黄海一路、二路、海滨二路、三路等道路的扬尘污染治理。增加道路清扫、洒水抑尘作业频次,适当进行夜间全覆盖冲刷。完善道路两旁绿化带建设。

加强对商业银行、锦绣前程商住、住宅楼等建设工地、市政工程及拆迁工地的管理,工地边界应设置高 2.5米以上的围挡,在作业处覆盖防尘网,在建筑工地建筑结构脚手架外侧设置密目防尘网或防尘布,风力四级以上天气时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出口设置车辆清洗平台,物料堆放场设置挡风墙或进行篷盖。严禁运输物料的车辆带泥土上路行驶,施工现场道路做到每天定时清扫及洒水降尘。

加强建成区内的绿化和道路硬化工作,提高城市绿化率、硬化率,减轻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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