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星期六)
文综 (8:30-10:10)
填写志愿(10:10-10:40)
3、考试按照《日照市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规程》(另文下发)组织实施。
六、志愿填报
1、组织考生填报志愿,必须严格贯彻考生自愿原则,将选择志愿学校的权利交给考生。各级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下达中考升学指标,不得对初中学校设置不合理的评价标准,不得通过学校干涉学生自主选报志愿。各初中学校、教师要公开、公正的宣传招生政策,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选报志愿学校。凡违规者,严肃查处。
2、志愿卡由市教育局统一提供,设置第一批(指标生录取批)、第二批(统招生录取批)和第三批(择校生录取批),共三个批次6个志愿供考生选择。另外附设一个是否同意参加普通中专及其他中等职业学校补录的志愿。
第一批为指标生录取批,设一个志愿,考生可填报在原初中毕业学校有指标生分配计划的任一所高中学校。
第二批为统招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第三等三个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所在区域内的任意一所高中学校。
第三批为择校生录取批,设第一、第二两个择校志愿,每个志愿,考生可填报所在区域内的任意一所高中学校。
考生不得跨区域选择志愿学校,否则志愿无效。不填报志愿不予录取。所有批次一旦按志愿录取,均不得调剂。
3、填报志愿的时间为6月13日上午10:10-10:40 (最后一科考试结束后的半小时内)。填报志愿时,所有考场均在同一时间播放由市教育局统一制作的普通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指令。考生在本人参加普通高中考试的考场领取并填写志愿卡。监考教师不得另作解释,也不得催促考生提前完成填报志愿,凡违规者,严肃查处。志愿卡须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名方可生效。
4、监考教师负责本考场志愿卡的发放、收取工作。监考教师将考生填好的志愿卡核对收齐后,按试卷密封格式装袋,并随同试卷一同上交。
5、考试结束后,在市检查员监督下,东港区、岚山区、莒县、五莲县将考生试卷、答题卡及考生志愿卡安全运至指定地点。各考点主考、考区主任要切实承担起考生试卷、答题卡、志愿卡安全传递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七、阅卷统分
1、全市阅卷结束时间为6月25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