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各级各部门要在9月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市安委会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为国庆6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10月1日至12月10日)。结合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冬季战役,重点抓好4个方面的工作:
1.针对第四季度工作的特点,进一步查处和打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超员、超载、超速、超限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法生产、贮存、销售烟花爆竹、火工品等行为;认真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交通运输安全防范等各项措施,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2.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前3个战役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对影响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及其成因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遏制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治本之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3. 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措施,于12月5日前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
4.市安委会办公室要结合各对区县政府《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和市政府有关部门《2009年度安全管理承诺责任书》的考核工作,对各区县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情况进行综合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工作,由各级人民政府(管委)统一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建立组织协调机构,明确各有关单位的职责;认真落实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层层分解任务,责任落实到人;采取有效措施,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落实到每个岗位,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统筹协调,务求实效。着重做好“四个结合”:一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我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四大战役结合起来,突出每个季节、每个战役的特点,抓好各项工作落实;二是安全执法与安全治理相结合,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安全治理过程中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组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督促解决;三是“三项行动”与“三项建设”(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相结合,完善和落实治本之策,推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四是把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三项行动与安全生产日常工作相结合,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确保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