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询问病人上次随访后,这段时间自己感觉如何:包括身体状况、精神状况或劳动学习能力。病人可以从① 好一些、② 没有变化、③ 更差一些,三种情况选择一条。并在选中项目上打“√” ,在最后的方格中填写上相应的阿拉伯数字。
⑨退组记录:如病人在随访过程中要求或由于其他原因退出苯巴比妥治疗,一定要记录退出的原因和日期。
最后应该强调病人来复诊时,随访医师要耐心聆听病人或家属的陈述和提出的问题,给病人简单明确、通俗易懂的解释。对填写的内容再复核一遍,最后随访医师签字,填写随访日期。
14、终止苯巴比妥治疗的情况
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病人应该劝其退出苯巴比妥治疗观察:
①服药后出现过敏反应(皮疹),不论轻重都应立即停药;
②上级医生发现病人治疗后没有效果;
③病人病情恶化,发作难以控制(即发作次数增加50%以上或发生癫痫持续状态);
④病人或监护人反对继续治疗;
⑤病人治疗过程连续三次不遵从医嘱服药;
⑥病人三次不按时接受随访和取药;
⑦病人有进行性神经系统疾患;
⑧病人有心、肝、肾疾患;
⑨上级医生确定病人对苯巴比妥有较严重(不能耐受)的副作用。
15、对患者疗效的评估
病人达到维持剂量后, 观察将继续12个月。在第12个月末时, 对苯巴比妥一年的疗效做出评估。建议用以下三个指标确定治疗效果。
①以发作次数为标准,苯巴比妥剂量达到维持剂量后,病人一年内发作次数与以前12个月比,分为:
Ø 显效:观察期内无发作或发作次数减少75% 以上;
Ø 有效:发作次数减少在74% 至50% 之间;
Ø 无效:发作次数没有减少或减少50%以下;
Ø 恶化:发作次数增加25%以上。
②负责随访医师根据自己的随访记录和观察与以前的12个月比较,参考随访表第四和第七项记录,判定病人是好转,没有变化或是加重。
③病人或监护人对病情变化的感觉与以前12个月比较是好转、没有变化或是加重。
㈡非苯巴比妥治疗方案
1、丙戊酸钠治疗方案
丙戊酸是广谱抗癫癎药,对全身性强直-阵挛发作和失神发作效果最好。目前有国产丙戊酸钠200 mg的片剂,价格合理,不良反应较少,不宜用苯巴比妥治疗的患者推荐首选用丙戊酸钠。
入选标准:
① 患者2岁以上,调查前12个月内至少有过两次以上(含2次)癫痫发作。
② 病人及其监护人同意进行治疗和观察。
排除标准:
① 有药源性黄疸个人史或家族史患者、有肝病或明显肝功能损害者;
② 有血液病,肾功能损害及高血压;
③ 对丙戊酸类抗癫痫药有过敏史;
④ 存在进行性神经系统疾患;
⑤ 正在接受正规抗癫痫药物治疗的病人;
⑥ 伴有活动性精神病患者;
⑦ 发作仅与酒精或药物依赖有关。
剂量和用法:
①成人常用量:每日600~1200mg分次2~3次服。开始时按每日400mg,分2~3次服用,第二周递增200mg。达到每日600mg后,如无发作,维持此剂量;如仍有发作,继续增加剂量,直至能控制发作为止。每日最大剂量按体重不超过30 mg/kg、或每日不超过1600mg。
②小儿常用量:开始按每日10~15mg /kg,分2~3次服用,以后每周增加5~10 mg/kg。剂量达到25mg /kg后,如无发作,维持此剂量;如仍有发作,继续增加剂量,直至能控制发作为止。每日最大剂量不超过30 mg/kg。
不良反应:
①常见不良反应表现为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胃肠道痉挛、便秘。
②倦睡、眩晕、疲乏、头痛、共济失调,少数患者可能出现轻微震颤、异常兴奋、不安或烦躁。
③对少数患者有可能影响肝功能,引起转氨酶升高,服用1个月后应检查肝功能。轻度增高继续服药,半个月后复查。如增高超过正常范围上限一倍应终止丙戊酸钠治疗
④可使血小板减少引起紫癜、出血和出血时间延长,服药后一个月应检查血常规。
⑤体重增加。
⑥偶有过敏,月经周期改变,短暂的脱发以及听力下降等
⑦可引起月经周期改变和短暂的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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