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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撤销涉县中心血库的批复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撤销涉县中心血库的批复
(冀卫医字〔2007〕19号)


邯郸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撤销涉县中心血库同时扩大邯郸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范围的请示”(邯卫呈〔2007〕13号)收悉。根据卫生部《血站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的有关要求,结合你市中心血站采供血能力和县中心血库的具体情况,经研究,同意撤销涉县中心血库,由你市中心血站承担该县临床用血的采集和供给工作。市中心血站要进一步加大无偿献血工作力度,提高采供血能力,完善服务措施;县医院要有充足的血液库存量,保证临床用血的需要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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