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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2006年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表彰全省卫生系统2006年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冀卫纠字〔2007〕8号)


各市卫生局,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省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扎实有力措施,结合治理商业贿赂、医德医风教育和医院管理年活动,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卫生系统纠风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对石家庄市卫生局、唐山市卫生局、保定市卫生局、沧州市卫生局、衡水市卫生局和河北省人民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给予通报表彰,并授予“河北省卫生系统2006年度纠风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认真总结经验,自觉查找不足,再接再厉,为纠风工作深入开展做出新的贡献。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向先进单位学习,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坚决、有效地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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