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扎扎实实做好民主评议工作,完善政风行风建设与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要把民主评议工作摆上领导班子重要日程,认真落实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要求;要主动与本地民主评议部门沟通,参照当地评议方法搞好自查自评;坚持把民主评议与自身工作相结合,建立政风行风建设与纠风工作自我评价机制,促进政风行风建设与纠风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确保年内不发生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违法违纪事件和医疗事故。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要将民主评议工作内容,结合实际进行细化、量化,分解到每个岗位,责任落实到人。
四、评议方法
民主评议采取省、市、县三级联动问卷测评、领导直评和工作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一)问卷测评方法
问卷由各参评单位按照当地民主评议办的问卷样式制作,100人以下的单位问卷数量要不少于50份,500人以下的单位要不少于100份,1000人以下的单位要不少于200份,1000人以上的单位问卷数量可适当增加。问卷测评主体要涉及到与参评单位联系比较紧密的各类服务对象以及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等,主体的选择为随机抽样,医疗单位只限抽取门诊患者和已出院患者。测评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和10月份,由各参评单位分别自行组织,测评结果汇总后要及时上报。省卫生厅和市、县卫生局民主评议办分别负责对省、市、县直属单位自查自评工作进行督导。对卫生行政机关,采取向下级机关和直属单位职工发放问卷的办法,进行满意度测评。
(二)领导直评方法
领导直评由省、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风办负责组织,在省、市、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领导班子成员中随机抽取10%,以问卷的形式直接评议卫生行政机关及其所属的医疗卫生单位。
(三)工作考核方法
工作考核由省、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的行风
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考核省、市、县(市、区)直属医疗卫生单位行风建设情况。采取记帐式考核和听取单位工作汇报、组织相关检查、召开服务对象座谈会、聘请监督员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情况,而后结合各单位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打分,并将成绩记入考核档案,作为年终评议依据。省卫生厅对各市卫生局的评议以当地民主评议结果为基数,不再重复进行考评,只实行记帐式考核。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行风办要加大对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督导力度,并把通过“阳光热线”节目、“阳光服务”活动、行风热线电话、行风监督员等渠道反映问题的解决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实行记帐式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