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土地执法情况。土地执法的总体形势;土地执法动态巡查情况;违法用地查处情况;学习贯彻15号令的情况。
四、迎接督察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
(一)准备阶段(7月1日-7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迎接督察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提出工作要求。认真准备耕地保护、土地规划计划管理、建设用地管理、土地登记等方面的资料、台帐、卷宗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严格土地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相关文件、领导批示等。全面清理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的问题,对清理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开展对卫星遥感监测图斑的内外业核查,摸清监测时段内合法用地、违法用地、未变化、农业结构调整用地的情况,并认真汇总各类数据。采取边核查边处理的方法,对核查出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及时处理,确保整改到位。按照一宗地一宗卷宗的要求,做好卷宗的整理装订工作,确保内容全面详实、表格式样规范。
(二)迎接督察阶段(7月16日-7月31日)。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客观真实、实事求是地反映当地的主要工作、方法措施、工作进展等有关情况,同时准备好检查现场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在我市督察期间,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搞好协调配合、资料提供和相关服务工作。
(三)整改阶段(8月1日-11月30日)。对督察组发现的问题,要进行认真整改。有关县市区、市属开发区要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对违法用地要严格依法依纪处理到位,严肃追究涉嫌土地违法违规人员的责任。对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超过15%的或者虽然未达到15%,但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发生土地违法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市里领导进行警示约谈或问责,市国土资源局停止办理一切土地报批业务,直至整改到位。要准确把握政策,重点抓好违法违规用地问题的处理和自查自纠工作,严厉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违规案件。
五、工作督导
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市政府成立5个督导组,对各县市区、市属各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督导组组长由市迎接国家土地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科级干部担任,市国土资源局向每个督导组派1-2名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