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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九)加强科学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推进社会融合组织和计划生育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流动人口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建立健全房屋出租户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制、租赁登记制和信息报送制。落实考核奖励,综合整治违法生育。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的“2009年省内一盘棋”、2010年重点区域一盘棋、2011年初步实现全国一盘棋”的目标,完善流动人口市内“一盘棋”管理,提高查孕查环率、随访服务率,减少市内违法生育发生。强化省际之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的协作。全面推广应用省修改版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参与建设全市流动人口信息“统一采集、部门共享、专业补充”的外来人口信息交流和共享机制。

  (十)组织专题研讨。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分析,提出对策和建议。筹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验交流会。根据流动人口的居住特点,因地制宜加强科学化管理。

  四、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公共服务提质提速、率先发展

  (十一)推进公共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以家庭婚育保健为特色,组织制定相关技术服务标准和规范。以提高服务能力为核心,按照“理念人性化、机构标准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队伍职业化”的要求,切实推进县、乡、村服务体系建设。各县(市)区服务机构在2009年要保证服务人员按编制落实到位,加强服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实现无纸化办公,建立已婚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电子档案。力争2010年率先在全省实现优质服务全覆盖。

  (十二)积极实施“彩虹人生,幸福家庭”计划,继续推进“优生优育促进工程”,全面加强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六项措施。出台《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实施方案》。加强生殖健康教育和优生咨询指导,群众对出生缺陷主要预防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在全市形成以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为主体,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一级预防网络。建立健全出生缺陷一级干预工作机制,倡导建立宣传咨询、婚检和结婚登记“一站式”服务综合平台,全面提高“二免”检测率。加强县级人口和计划服务中心优生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检测质量。2009年全市优生检测率力争达到50%以上。推动出台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政策,实施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助叶酸等出生缺陷干预措施,重点做好高危人群孕前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出生缺陷数据库,对病残儿夫妇再生育二孩的优生指导和服务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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