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口计生委关于印发《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现将《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ΟΟ九年四月十四日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要点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更加注重利益导向,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更加注重依法行政,强化基层基础,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努力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努力为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2009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目标是:(1)低生育水平继续保持稳定。全市户籍人口出生数控制在4.9万人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2.6‰以内,合法生育率96%以上。(2)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取得新进展。人口研究不断深入,出生缺陷预防工作有新作为,个别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县治理有成效,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科学化管理进一步完善。(3)综合改革不断深入,体制机制努力创新。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层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基层自治机制更加健全。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进人口计生科学发展
(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全系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践行科学发展观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人口计生工作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立足宁波,放眼全国,探索前沿,引领工作”的要求,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体制机制,确保人口计生工作始终沿着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二)全面深化综合改革。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创新体制机制。围绕“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二十八字方针,积极开展自我评估,推动全市进一步建设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力争成为全国综合改革示范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