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类媒体、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努力营造尊重自主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将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列入普法内容,把知识产权培训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党政领导干部、公务员培训课程,以点带面在学校中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工作。要有计划地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系统化培训,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运用能力。
17.大力推进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建设。不断深化试点示范内容,形成以试点为基础,以示范促推广的试点示范工作体系。重点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省知识产权区域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品牌示范基地建设;大力推进专利示范镇创建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组建全国或省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大力培育各级知识产权(专利)试点示范企业,努力完善城市-县域-园区(孵化器、基地)-乡镇-企业-项目的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程体系。
六、加强支撑体系建设,切实保障知识产权工作快速发展
18.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统筹协调好全市知识产权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级机关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配备全职行政管理人员。
19.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培育、规范和政策引导,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咨询代理、许可贸易、信息服务、资产评估、投资融资、法律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促进中介服务机构向市场化、规模化、国际化方向发展。
20.加快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培养。开展专利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定工作,培养专利管理专门人才。鼓励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或课程,培养懂技术、懂经济、懂法律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积极创造条件,选送人才到国内外进行知识产权培训深造,培养一批熟悉国际规则的高级实务型管理人才。加强对行政管理人员、行业协会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中介机构服务人员的系统培训,培育高素质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21.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研究和运用工作。以促进自主创新、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快研究、制定和实施促进我市知识产权工作发展的指导意见,引导和支持县域、园区(科技孵化器)、乡镇、行业协会及优势企业深入研究知识产权发展战略,并有效贯彻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