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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与报告标准培训工作的通知


  一、目的与任务

  1.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疫情处置的规范管理。

  2.及时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及其它以肺炎为主要临床表现的聚集性呼吸道传染病病例。

  3.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逐级培训的原则,制定本级培训计划和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诊断与报告标准的培训工作。

  二、培训对象

  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及乡、村医疗卫生人员,重点对医疗机构相关科室的医护人员以及疾控机构的有关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强化培训。

  三、培训内容、方式及时间安排

  1.培训内容:《全国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监测、排查和管理方案》、《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置方案(试行)》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的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理、病例的会诊与排查、病例的管理、标本采集和实验室检测、预防控制措施等内容。

  2.培训方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采取集中讲授、现场演示等方式逐级进行培训。

  3.时间安排:2007年11月上旬,完成省、市级师资培训,11月中旬,各市完成县级师资培训,11月26日前各市完成全部培训工作并进行总结。

  四、督导检查

  为确保培训效果,各市要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应认真按照培训方案的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培训各项任务。省卫生厅将于11月中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市培训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培训进展情况、培训合格率、临床医护人员知晓率、演练等情况。

  五、总结报告

  各市卫生行政部门于11月26日前将本辖区内培训工作总结盖章后以传真及电子邮件两种形式报省疾控中心应急办,总结内容主要包括:组织领导、方案制定、培训期数、培训人数、培训合格率等情况。

  联系人:袁树华

  联系电话(传真):0311-86573263

  电子邮箱:hebeicdcyj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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