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同意《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变更主管部门的函
(冀卫科教字〔2007〕52号)
河北省新闻出版局:
原河北职工医学院曾为我厅直属医学教育机构,其主办的《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是1998年经国家科委和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我厅为业务主管部门的省级理论性学术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该学报办刊以来,曾多次获得国家和省优秀学报奖项,为促进学院的教学、医疗、科研、学术交流、人才培养及科技信息的传播,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学院并入河北大学后,直属河北省教育厅管理,其主办的《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主管部门应相应变更。经我厅研究,同意《河北职工医学院学报》主管部门由我厅变更为河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