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冀中医药〔2008〕11号)
各市、扩权县卫生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08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08年,中医药工作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突出中医药特色优势,建立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与中医保健服务体系,组织实施好“三名三进”工程,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推进中医药继承与创新,努力开创中医药工作新局面。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管理和中医行业管理,全面提高服务水平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的内涵建设。继续开展医院管理年和中医特色年两项活动,对2005年命名的“河北省示范中医院”及“河北省示范中西医结合医院”进行复核。继续对2006年度被“黄牌警告”的医院进行督导,有针对性地帮助医院改进工作。建立中医药特色优势监测评价制度,成立河北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监测中心,对全省中医医院医疗质量、中医特色情况进行监测。规范中医医院名称、临床科室设置和人员配置。加强中医医院临床用药和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中医、中西医结合病历的书写,适时举办中医病历规范化书写培训班。加强中医护理队伍建设,严格执行中医护理操作规范,提高中医护理的水平和质量。
(二)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医疗机构。总结石家庄市中医坐堂医试点工作经验,为中医坐堂医的发展和试点的扩大提供依据。加强对民营中医医疗机构的指导,举办民营中医院院长培训班,鼓励和扶持民营中医院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落实好《关于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指导意见》,在全省开展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对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进行督导。
(四)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继续认真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活动,加强中医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进一步净化中医医疗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