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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的通知
(冀卫科教﹝2008﹞5号)


各市卫生局:

  为培养我省全科医师骨干人才,全面提高我省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整体素质,根据《河北省2007-2011年社区卫生人才培训规划》和《河北省执行中央2007年城市社区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厅委托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举办2008年全科医师骨干培训班。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遵循以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为指导,社区卫生需求为导向,实践、思考、学习为方法,培养全科医师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通过较为系统的全科医学及相关理论、临床和社区实践技能培训,培养学员热爱社区卫生服务事业的精神,掌握全科医疗的工作方式,全面提高其对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鉴别诊断、转诊、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技能,使其具有一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管理能力,达到全科医师骨干的基本要求,成为社区卫生服务队伍中的业务骨干。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100名,由各市卫生局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选派(名额分配见附件1),原则上每个社区服务中心推荐1名。培训对象应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现从事医疗工作的注册执业医师,并同时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或五年及以上高年资医师。

  三、培训安排

  培训内容按照卫生部《全科医师骨干培训大纲》要求执行。培训时间为2008年5月-2009年3月,全脱产10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1、理论培训阶段 2008年5月19日-2008年6月15日。

  2、临床科室轮转培训阶段 2008年6月16日-2009年2月15日。

  3、社区实践阶段 2009年2月16日-2009年3月15日。

  理论培训由省全科医学师资培训中心承担,学员集中授课(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临床科室轮转和社区实践由师资培训中心与各市卫生局统筹确定,原则上安排在学员所在市的认可培训基地进行。

  四、培训费用与待遇

  学员的学费、教材费和食宿费用等由中央财政给予专项补助,不足部分由地方负责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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